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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固体废物处理价格查询(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怎么样

公司经营状况: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公司拥有3项知识产权,目前在招岗位2个,招投标项目1项。建议重点关注:爱企查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信息20条,涉及“开庭公告”等。

公司曾先后获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质和荣誉,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知识产权方面,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数量达到1个,软件著作权数量达到3个,专利信息达到45项。此外,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还直接控制企业1家。

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5-58393375,公司邮箱993836212@qq.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7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公司介绍: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2012-11-26在江苏省南京市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天圣路156号402室。

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南京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些单位可以处理不同类别或类型的危险废物,例如有机溶剂、含油污泥、含重金属废水、医疗废物等。

南京中电环保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物质利用;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危险废物处理与利用、道路货物运输(以上项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环保产业投资;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细化工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有害物质,企业需加入大量资本用于这些有害物质的治理,使生产型企业生产符合我国环境保护标准。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标准日益提高,企业必须持续加大污染物处理技术研发、环境保护设施加入和污染物处置力度。

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1、第二条 本市市区和建制镇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以下称单位)和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物业管理企业或自管单位负责小区内的卫生保洁,并将垃圾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本市市区内的单位,按上年年末实际在册职工人数(含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4元的标准向单位或业主收取。自行将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的单位减半收费。

3、第六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实施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相关工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处置监督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5、南京市的垃圾费退费政策尚未取消。根据查询查询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可知。2020年以来,中国多地陆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其中一项政策是对垃圾费进行收费,并且有些地方实行垃圾费的退费政策,以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但具体政策执行情况因地区、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6、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第十条 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南京市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有哪些?

1、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南京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些单位可以处理不同类别或类型的危险废物,例如有机溶剂、含油污泥、含重金属废水、医疗废物等。

2、在本市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单位,应当与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专业处置单位签定委托处置废旧电池的协议。第十四条 可以焚烧的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应当集中焚烧,所产生的残渣及飞灰应当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及其他危险废物混合。

3、指导全市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环保系统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审查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和评比先进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区县环境保护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

4、负责对全区核与辐射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协助国家、省、市环保部门对本区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活动的审批和备案以及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全区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全区辐射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1、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措施。首先,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需将废物利用纳入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物产生并提高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危害(第六条)。

2、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4、南京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如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建设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市容、安全监督、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也需积极参与。

5、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