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城镇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本办法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城市、镇规划区域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活动。
2、《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经在2009年12月25日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办法旨在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
3、法律分析:《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25日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办法。
4、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乡规划、城管执法、公安、民政、工商行政管理、价格、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有关的管理工作。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6、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处理。犬只饲养人或携犬人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这些省市已经明确河南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2、二是取消200万以下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进一步降低民营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投标成本,对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履约保证金可采取保函等形式收取,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应用。
3、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4、年6月30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实施细则》,文件提出: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一律不得拒绝。
5、招标文件内容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否合理并列入。招标范围是否明确,质量目标、工期及标段划分是否合理。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规定,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问题。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了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了明确的大气监管职责:(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标准。
法律客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本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
分)③我国政府具有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重视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是其职责所在(2分)⑵①制定“三步走”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坚持了量变和质变的统一。(2分)②以烟尘治理为重点坚持了抓主要矛盾的方法论原则。(2分)③对不同行业制定相应的废气排放标准坚持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公开发布17个城市的大气质量排名及大气污染情况,是为了大气污染防治,这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升级的重要抓手。我国日益突出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治理好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排污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我省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